营销的最高境界不是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,那是骗术。而是洞察到爱斯基摩人其实需要冰来建房子,然后你给他提供最完美的冰砖。我们在线下和客户面谈的时候,总是听到这样一些话,我们是技术驱动的公司,必须用最牛的产品碾压对手。只要我们的技术是顶尖的,产品是完美的,市场就一定是我们的。
这些是不是听着就热血沸腾,尤其对于做技术、做研发出身的老板来说,这几乎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信仰。你总是为自己的好产品感到骄傲,觉得坚持品质就是你最大的底气,但这种执念很可能是一场代价高昂的自我感动。
想当年,金山面对微软,彼时的雷军还不是今天这种级产品科技营销于一身的六边形战士,它更像一个纯粹又狂热的技术信徒。他赌上一切,闭关三年,打造出技术上极其完美的盘古软件,结果上市惨败,公司差点关门。他想不通,直到亲自站柜台卖货,才发现用户根本不关心它功能强大的软件,反而都在哭着喊着要一款教电脑入门的软件,这个在工程师看来毫无技术含量的小东西,因为精准命中了用户的痛点,不打广告就上了畅销榜单。
这个价值千万的跟头让雷军第一次懂了,商业的起点从来不是我能做什么,而是用户需要什么。这里是全宇宙漫谈,本期我们将通过雷军摔的这个跟头,彻底跟你聊明白为什么你必须杀死心中的执念,学会用用户思维做营销。你引以为傲的产品质量根本不是营销的王牌,它只是你入场的门票,而真正的王牌是你对用户需求的洞察。
为什么?因为营销的底层逻辑是搞定人心,而不是搞定产品。你必须要明白三个关于人心的残酷又真实的真相,第一则是用户不为你的心血买单,只为自己的心病买单,你的付出,你的情怀,你的三年心血,你的通宵达旦,这都是你的事,是你自我感动的故事。但用户是绝对的利己主义者,他拿出真金白银不是为了购买你的辛劳,而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。他就像一个病人,只关心你的药能不能治好他的病,让他不再痛苦,或者让他看起来更光鲜。你的产品只是那味解药,他只关心药效,不关心药材产地和炮制工艺。所以收起你的诉苦和自我标榜,营销的起点是诊断用户的心病,而不是炫耀你的心血。
第二则是你眼里的完美,在用户眼里可能是累赘。工程师和产品经理总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加法冲动,想把所有最牛的功能都塞进去,打造一个无懈可击的完美产品。但你忘了,用户的精力是有限的,这个时代最贵的就是用户的认知带宽。每一个多余的功能,每一个复杂的选项,都在消耗他的耐心。他要的不是一把内嵌AI功能的瑞士军刀,他只想快速打开一个罐头,你给他太多,反而让他无从下手。最终的选择就是不用。千万别用你的顶配思维去强势入侵用户的刚需思维。在营销中,简单往往比完美更有力量。
第三则是好产品是被用户定义出来的,而不是被老板设计出来的。很多老板都有一个上帝视角的错觉,认为自己比任何人都懂市场、懂产品。你坐在办公室里对着一堆报告,YY出来的好往往是一厢情愿。而真正的好藏在用户的真实生活场景里,打造他的每一次抱怨,每一次吐槽。你必须放下身段,承认自己无知,承认真理。在市场一线,用户不是你产品的测试员,他们是你产品的命题人。你的工作不是闭门造车,而是去用户的世界里抄作业。
那么道理明白了,那在营销上到底该怎么干你一定要做到这三步才能让你说人话。卖对货。首先是要当一个翻译官,别当工程师。营销的第一步就是翻译,这是连接你和用户最关键的桥梁。工程师的语言是讲事实,是冰冷的参数和规格,而翻译官的语言是讲好处,是温暖的场景和感受。把你的技术语言翻译成用户能闻到香味的人话。别说我们的手机有ip 6、八级防水,要说带着手机去游泳、去泡温泉完全没问题。别说我们的车风阻系数0.19,要说开起来更省电,高速上风声更小更安静。营销其实就是把产品说明书翻译成一封给用户的情书,然后让用户心动。
然后是要先卖创可贴,别着急卖维生素。营销的第二步是找到最痛的伤口。人的天性是优先解决痛苦,而不是追求更好。一个牙疼的人会立刻冲进药店买止痛药,这是创可贴。而一个健康的人,你劝他买维生素,他可能要考虑半天,先去找到用户身上那个最痛最流血的伤口,给他一个能立刻止血的创可贴。至于那些能让他长期来看变得更好的维生素,等他活下来了再说。雷军的电脑入门就是创可贴,它解决了当时人们面对电脑的知识剧痛,而功能强大的盘古就是那个没人急着吃的维生素。你的营销资源要优先砸在最痛的那个点上。
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,就是要闭上你的嘴,竖起你的耳朵。营销的高级境界是倾听。很多老板做营销本质上是演讲,是单向的自我表达,总想把用户教育一顿。而高级的营销是问诊,是双向的互动,其核心是让用户来说少说。我认为多问。你觉得把你一半的广告预算砍下来去做用户访谈,一个真实用户的抱怨比100个营销大师的头脑风暴更有价值。去读你产品所有的差评,去某站看up主们如何吐槽你的产品和你的竞品,去亲自当一天客服。当你的耳朵里装满了用户的声音,你的营销才真正找到了方向。
这个从惨败中总结出的营销铁律,从电脑入门到后来的小米手机,再到今天的小米汽车,一以贯之并不断进化。很多人惊叹小米汽车能一炮而红,觉得是泼天的流量和雷军的个人魅力,但这只是表象,其内核是今天的这辆车是30年前盘古失败的终极答卷,他把深刻理解用户需求这件事做到了像素级的变态程度,从防晒到手机支架,从储物空间到车机交互,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产品经理拿着显微镜在审视用户痛点的痕迹,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用户洞察,这是把用户需求变成了一场技术、产品和营销的交响乐。
所以一个营销的终极问题是什么?是你的公司到底是在用产品寻找用户,还是在用用户定义产品?别再把你的产品当成一面只照见你才华和骄傲的镜子,把它变成一扇能让你真正看见用户喜怒哀乐的窗户。营销的最高境界不是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,那是骗术。而是洞察到爱斯基摩人其实需要冰来建房子,然后你给他提供最完美的冰砖,这叫共鸣。当你不再痴迷于证明自己有多牛,而是痴迷于让用户感觉他有多需要时。当你能用你的产品去回应用户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时,利润也只是随之而来的副产品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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